𝓢𝓮𝓴𝓱𝓶𝓮𝓽𓃠

🔝不接稿
BECAUSE A CAT'S THE ONLY CAT WHO KNOWS WHERE IT'S AT
女儿(拐杖糖玉米蛇):BONBON
儿子(海豹双色布偶):Mistoffelees

【德哈】How Am I Supposed To Live Without You

Attention:
①听说会是一把刀
——作者没吃药就跑出来了——


我们分开应该有两年了吧?

这个数字我也不是很确定,毕竟自从你离开我以后家里的台历就一直处于静止不前的状态,偶尔想要查看时间都会下意识抬起头去看沙发的方向。因为我知道过去的你喜欢坐在有阳光的沙发右手边,捧着一本诗集或者什么别的用来打发时间的闲书,津津有味地看一个下午。当我终于想起来要问时间,比如今天几号之类的,你才会突然把脸从那本书后扯出来,懵懵懂懂地眨巴着略显干涩的眼球,再接着转动有点僵硬的脖颈凑到桌前看——你蹲在地毯上嘟嘟囔囔着,离得比较远的话就完全听不清具体内容,直到你说出想让我接收的讯息,我才心满意足地倒回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去,两腿盘钩在一块儿,学猫睡懒觉的样子曲起脚趾。

那时候,你很可爱,应该说是你无论做什么我都会觉得你是可爱的——你蹲在沙发上看诗集的样子、不安分地咬住右手指甲盖的样子、阅读疲劳后眯起眼睛歪着脑袋休憩的样子、被我用琐事从梦中打扰后脸上带着茫然的样子,对我来说都可爱极了。如果要用动物来形容你的话,我猜想你应该是有双面性的猫科动物:对外自信而强大,宛如踩着非洲烈日的金色雄狮;对于我个人,则是偶尔显得笨拙的猫,不胖不瘦,不大不小,可能本性里会有一点点的高傲和倔强,但你总该知道我依然觉得你是可爱的。

大战的可怕过去了这么多年依然没能斩草除根,为此奔波劳碌的你一直让我心疼,你有一段时间的体重甚至轻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我在此刻也不愿过多赘述,毕竟今天是你的大日子。

是的,大日子。

最特别的一天,我觉得大抵是要比你承认和我在一起的那一刻还要特殊。尽管我不知道你会穿着怎样的服装出现在怎样的地点,但本能告诉我,你会一如既往地好看——你会接受所有人的瞩目,穿着得体,黑色的短发像被吹乱的稻谷乱翘。你的绿眼睛,则是我最迷恋的地方。对我而言它是独一无二的绿色,没有谁的绿眼睛能代替你,因此我绝没有像外界猜测那样到某个不知名的英国酒吧买醉并搭讪帅气的绿眼睛男孩。挑剔,让我难以接受另一种陌生的色彩介入我的生活。

你最是理解我的挑剔,不是吗?

你至今或许都还记得我搭配领带要花费半个小时,选一身恰当的礼服需要多少个夜晚,甚至还会知道我的袖口会被摆在转动型托盘上任由我随心所欲地把它们拿起放下。你会厌烦,该怎么讲,我从没指望过你理解我对于服饰搭配的追求——正如你也不曾指望我理解你面对魁地奇世界杯的热情,亦或者该说是疯魔。你会早早地把五颜六色的世界杯海报挂起来,买一大堆和球员有关的周边产品,比如球衣和专属的扫帚,然后从来不用它们。你莫名其妙的囤物癖也只有我会知道,你向来不愿意把隐藏的私人空间向他人展示,你觉得那个堆积了无数扫帚和球衣的房间是你值得信赖的战壕,你躲在里面睁着一对眼睛向外打探,并且拒绝外来者的来访。

我不放弃,持续来访了五六年。

百般无奈之下,你终于松口。

你敞开了一道门,对我而言它则比任何一扇门都重要。我猜你是从来没有被拒绝过的人,我指的是当你来到巫师界以后,基本上听了你响亮的名号就没人会拒绝你,再加上你还有一双很会说好话的眼睛,多数人都会甘拜下风。我和你多有雷同,但又有不同——你拒绝了我,用时不超过十秒,短短的一句话、挑起睫毛的一个眼神便足够让我溃不成军地败退。

是以,过去的你,可爱和令我厌恶倍成正比,你绝对无法想象我是如何地迷恋你又拼了命地去诋毁你。矛盾让我疯狂,恰如你对到我的态度——你是如此让人捉摸不定,当你气愤难当就大喊我的姓氏,疏离且带着嘲讽;但我一做什么让你愉悦的事,你就挑起一边黑色的眉宇,语气淡然甚至夹杂了些小快乐地喊我特殊的教名。

我记得那一次,你喊了,仿佛把一大块会冒泡分解的石头砸进了湖水里,于是平静的湖面啵啵啵地开始冒起淡蓝色的气泡。你喊我的教名,两个字母音节,首个发音则需要你微笑——于是借着朦胧摇晃的暖黄色夜巡灯,我瞥见你的脸庞,把你嘴角上挂着的那一抹弧度攥紧在手心里,慌慌张张地不敢放开。来之不易的,来之不易的,我如此对自己念。我连忙提高那盏飘悠悠的小灯,让那光芒能时时刻刻粘在你暖色的侧脸上,更方便我多偷得一会儿你不多见的、面对我时的笑容。

你不会知道,我用那短暂的五六分钟时间拼命地看了你多少次。不过就当时局你和我的情况而言,我也绝不会轻易告诉你——害怕你的嘲笑,同样更放不下所谓的自尊,是的就是你一直以来不屑一顾的、我可怜巴巴的自尊。看在梅林的份上,今天既然是属于你特殊的日子,我便大恩大德地告诉你,我用一分钟的时间去看你微翘的嘴唇,记忆里它应是比较淡的朱粉色;然后又花了一分钟的时间去打量你的脖颈,比起同年龄的男孩,你的脖颈从侧面看纤细了许多,颈窝里还偷偷藏一颗黑色的痣,意外地可爱;而后的三分钟,我都把注意力丢进了你湖泊色的瞳孔里,身临其境,流连忘返。

我听过不少夸人好看的诗歌,好久以前不懂这种深沉的喜爱,便讥讽它造作,但到了我这里——当我再一次回忆起你的眼睛,回忆起那抹点缀在你眼中的、纯净而坚韧的翡翠色,我却忍不住想用咏叹调来夸。这样的造作,似乎也在不知不觉中暗自被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用来表达喜爱的方式了。

不过我想,我之前是没有明言过你的可爱,包括在你面前也未曾提及,纯血统的傲慢你总归得理解,但是你如今也早与我分离,是以念给你听也无妨。你的双眸是厄里斯魔镜的复刻,不言语就足以反射出我的真实想法,把垂于树梢的一支槲寄生递送,就让它作为我对你的爱的沉默的回答。

我知道,假如你真的听了去,势必会嘲笑我的遣词用句有多么华丽繁复,但我无所谓你的回复,只希望这赞美诗能留在你的梦里,哪怕片刻都好。不过除此以外,我果然还是得关照你得要继续去用我给你留的药膏,神锋无影和死咒给你留了太多的身体创伤,不好好修养你是这辈子都别想好了的!

你不喜欢喝药,无论味道如何,是甜是苦——只要我和你说这是药,你都迅速地拧起眉头,企图蒙混过关地推拒着冒泡的药水,然后一头扎进被子里。只有刚入门的新手治疗师才对你无可奈何,而我则没有这方面的苦恼,你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不是把你照顾得挺好?虽说接吻时,你的嘴里都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药水味儿,但你和我都明白这无法避免。药是一定必须要喝的,吻也是不能落下的。于是每每倒霉的就是我,明明没有受伤,嘴里却要感受和你等量的苦。

中国不是有句话叫同甘共苦吗?

什么时候把你偷藏起来的蜂蜜糖分一点给我?

你也就过分到会对我小气,每次遇到一些好的人,你都笑眯眯地与其分享,只有过去的我是被你冷着脸拒绝在外的特例。我记仇,特别记仇,显而易见的,所以你和我在一起以后总是抱怨糖怎么吃得这么快,我才不会告诉你你在吃的时候,我也在吃。我要把你那些年没给我吃的糖都吃回来,气死你。

你还记不记得某一次情人节,我给你从韦斯莱笑话商店买了恶作剧玫瑰回来?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踏入韦斯莱家的商店,即使它看上去装潢得非常有意思我也再不要去了,因为现今已没有人有资格指使我去什么地方买多少朵玫瑰花,我想他们肯定都没你有本事——因为你不仅指派我去韦斯莱家的商店里买玫瑰花,还让我穿着属于麻瓜的衣服,从对角巷走回了庄园。梅林的胡子,那一天的你简直就像一个历史上的独裁者混蛋。可我依旧选择服从于你,因为你是可爱的。你坐在客厅里,一楼的大厅亮堂堂地闪着光,你勾着两只脚尖,学鹦鹉的样子蹲在一把木质的椅子上,嘴里吹起一个轻飘飘的亮粉红色泡泡。见到我回来,你啵的一声把它咬破,咧开嘴让我看到那颗危险的犬牙,但它也是可爱的。

哦,我知道你快要骂我啰嗦了,你不喜欢看太长太繁杂的文字。

但是我一想到我们相处了近二十年的时光,我的嘴、我的大脑还有我在写字的手都忍不住哆哆嗦嗦,像一个呱噪的八九十岁老太婆那样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我猜测你已经迫不及待想看我写分手那会儿我对你暗地里的咒骂,但我敢向你发誓——向梅林发誓,我除了保持沉默和对酒精的过度依赖,绝无对你的羞辱和谩骂。一旦爱你,我就学会保持你偏爱的风度,特别是热恋时,我敢打赌即使是看见格兰杰和韦斯莱出双入对,我也不曾抵触地朝他们翻白眼或骂咒语。

分手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对谁而言都是如出一辙的。我心里肯定会不满于你的主动离去,可是理智又告诉我你绝不是甘于墨守陈规的老古董,就算绑住了你我也依然获取不到你的所有权。毅然决然地放手?不,我是万般做不到这种潇洒的,只是尽我所能地扮作冷漠的人,我把你的行李箱从车后备箱里丢出来,差点砸到你的脚,你躲了躲也没说什么——你应该委屈,但我也委屈,不如抱在一起哭一场?算了吧,我们都会在同一时刻骂对方很恶心,所以我只是挥挥手,送你上了离开英国的航班。

有人问我是不是不舍,我下秒就送了他一个白眼——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才看不出我此刻的心情,第一种是盲人,第二种就是傻子。我懒得去探究那个问话的人属于前一种还是后一种,但是分手后我多多少少还是不太习惯的。比如说,一早上醒来却不会看见自己的漱口杯里有一把红色的牙刷;再比如说,书架上那些跳跃而富有阅读乐趣的侦探小说都被你一并打包带着跑去了美国,对于从来不会去看那些的我而言,却也好像将我的心挖了一块走似的,我路过那一排排的书架胸口也仿佛被灌满了风。

再后来我错愕地发现,你囤积在庄园里的那些和魁地奇相关的东西,竟然都留在了这里——莫不是因为扫帚的数量众多带不走?不过也对,你不过就是一个人,骑一把扫帚应该就够了。多买的那些球星款给你搭一个王座,我估计也是绰绰有余。过去多少次,我都以为你或许会抽空回来一趟,把你的财产全部拿走,就留一个房间给我。然而我似乎错得离谱,毕竟你到现在也没有来过。

我也知道你再不会来了。

昨晚,我做了一个梦,大致还是和你有关的——我们好像骑在一匹马上狂奔,你坐在前面手里死死地捏着你的山楂木魔杖,我被呼啸着刮过耳边的狂风打得满脸通红,一张口就是几欲缺氧的窒息感。于是,我只好抱住你的腰和肩膀,以防万一我会被你抛下马,我看见你的手,记不清是你细长的左手还是右手勒着黑色的缰绳。我挺起胸膛深呼吸一口气,在缺氧以前大声问你我们在干什么,你头也不回地吼道,逃命。

一扭头,我就看见噬魂怪的脸近在咫尺。我吓得差点把你从马鞍上挤下去,而后你忍不住骂了两声,和我当初骂你的样子如出一辙,你甩了甩自己的魔杖,似乎是想让它亮起来,银白色的光芒像被烧断的钨丝噼里啪啦地闪了两下立即熄灭——后方再度传来寒冷的逼近感,我急得额头冒汗差点就站起来在马背上团团转,下一秒便不顾一切地抬起你抓着魔杖的手大喊咒语,呼神护卫!

瞬息间,整个世界破碎,归为沉寂的银白色。

我醒过来,不见枕头边有你,于是终于懵懵懂懂地想起来我们分手应该也快有两年了。

而昨日是你去美国参加反黑巫师行动计划后,终于被找到了尸骨的一天。

今天,则是你——哈利·波特的葬礼。

你将回到英国,回到伦敦。我不知道你是否希望我穿着隆重地去见你,更该说是你的棺材,但我确确实实地把它当作一件严肃的事情来看待,因为从头到尾我都明确你是我唯一的爱人。

而我在失去你以后,该如何存活?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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